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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1>亲爱的,起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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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七点钟,阳光夹带着紫外线,一同预热到足以激活黑色素的温度。窗外的蝉鸣声也准时配合着闹钟,掀起了一阵喧嚣。我眯着眼睛,从沉重的头下抽出柔软的枕头,压在头上,试图阻止噪声和阳光从耳目窜进混沌的心神。活像一只把头部埋进沙子的鸵鸟,放弃氧气,只求安宁。

忍耐了半分钟后,闹钟停止了吵闹。一阵微风扬起窗帘,拂过身体,给燥热的皮肤带来了一丝凉爽。在夏日的清晨,这是多么的令人欣慰。然而……

“亲爱的,起床了。”女人温柔的语调从床头柜上的手机中传了出来。我内心浮起一阵烦躁,紧闭着眼睛皱起了眉。

“亲爱的,起床了。”再一次温柔的呼唤。我用枕头死死地压住了头。

“亲爱的!起床了!”音量骤增,音调骤升,“你TM到底起不起!我×××你妹的!你到底起不起!到底起不起!起不起!!!”

“×!”忍耐终于突破了极限,我一把抓过手机,狠狠朝墙角掼了出去!

“起不起不起不起……”“咣!”“哗啦。”这个世界,安静了。

而当我从宿醉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才隐约记起来,散落在墙角处的那些零星碎片,即是我昨天刚刚从苹果专卖店购买的iphone4S。当时我是这么说的,“老板,我失恋了,从前都是我女朋友打电话叫我起床,现在她不会再叫我了,您能想个办法让我感觉她还在我身边吗?”

老板诡异一笑,用唐山腔非常爽快地说:“擎好儿吧。”

于是,今天早上我的手机里就传出了那个泼妇般的声音,以至于我在朦胧之中把它变成了一捧毫无价值的线路板……

是的。就如同所有三流小说的倒霉男主角一样,我失恋了。为了忘却过去那份我自认为真挚但对方并不见得这么想的感情,我萌生了改头换面的想法。运动服,换掉,改穿西装。运动鞋,脱掉,改穿黑皮鞋。运动包,扔掉,改成山寨版的LV单肩包……最后是手机,那里面承载了几百张前女友的照片,上千条暧昧的短信,以及……三年多幸福的过往……

仿佛是某个无法割舍的身体器官。一想到要扔掉,就会痛心疾首。就算它是个发了炎的阑尾,只要存在,就会让痛苦蔓延,但仍旧不想轻易丢弃。因为在丢弃它之前,你必然要经历一次大规模全方位的自我麻醉,然后,开膛破肚,从原有的地方切割下去,取走那个陪伴了你多年的东西,留下一个漆黑的空洞,缝合后还要等待伤口慢慢痊愈。

你永远会记得,那里曾经存在过一个器官,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今后,也不可能再有了。

从前的手机就像那个发了炎的阑尾。丢掉了就不会再生。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我会毫不犹豫地割舍,那就是,当它危及到生命的时候。

看着前女友的照片,每分每秒都会心如刀绞。二维空间中的她依然是那么清晰透亮,温柔娴淑。只可惜,她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三维世界。

“你永远都是幼稚、呆板、不解风情!永远都不知道两个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什么!三年了,你除了每天在道馆和一群四肢发达的家伙打到汗流浃背还有过什么业余爱好?我的生日你会忘记,我们开始在一起的日子你从来都不知道是哪一天,和我妈一起吃顿饭就紧张得前言不搭后语,帮我爸搬个家具也会搞砸,你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你就是一彻头彻尾的匹夫!匹夫!”

她哭着甩开我的手,消失在夜色蔓延的街角。之后的一个月,我再也没有拨通过她的手机号码,也没有萌生出足够的勇气打到她家。

一天又一天,分手在月份牌的更替中成为了毫无悬念的事实。

偶尔,我还是会忍不住从手机中翻看从前的照片。而每一次,这个举动都会给我带来不小的劫难——走在马路上,看着手机中的照片,突然听到一声刺耳的急刹车,接着是司机凶暴的“你瞎!”;走在楼群里,看着照片出神,被从天而降的混合型垃圾袋正中头部,汤汤水水流的满脸都是;在道馆训练,借休息的时间看了看曾经的她,不由自主地迸出一滴鳄鱼泪,险些被大男子主义的教练当场羞辱致死……

这一年是2012。听玛雅人预测,这是人类的最后一年。之前我从未相信过这个不靠谱的说法,可是现在,我的世界已然因失恋而崩塌,我越来越相信那个可怕的末世传说,曾经神经大条的心态也变得相对纤弱。

只有一个卑微的要求——别死在末日之前就好。

所以,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毅然割舍掉了手机中那些美好的回忆,换了新的手机。可是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今天早上,我居然亲手将新换的手机砸了个稀烂……残破不堪的零件和粉碎性骨折的液晶屏堆在墙角,我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所有的希望和怨怒同时聚焦在手机店老板的身上,或许他可以把这个重度伤残的玩意儿妙手回春,但如果不能,我真的很想借那个“泼妇般吵闹的垃圾闹铃”为由,把他也搞成重度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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