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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我就在这里,你想要吗?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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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面也只是安静了几秒钟,原枭就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反正当初被君锁逼的也在大街上换衣服过了,在车里换不就是小场面?

更何况,在战场上的时候,自己也有过战斗之后衣服全部破损,导致全程全裸奔跑的经历,早就被自己带的小鬼们看光了,倒也无所谓。

原枭开始动手扒衣服,对面坐着的庄颖虽然表面上还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但是如果原枭此时施展“深红盛筵”,就会发现她身体的血液流速已经在激素增快,心跳也不知道加速了多少。

原枭的身体非常好看。

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古希腊美感。

每一块肌肉都棱角分明却又不显得僵硬,举手投足间肌肉隆起滑动,就像是一尊活过来的大卫,充满了男性的力量美。

还在“氿天”的时候,原枭的身上基本没有任何完好的皮肤,全都被盘根错节的伤疤覆盖着,而如今因为“不死”的原因,所有的疤痕都被直接修复了,皮肤光洁如新,洁白如玉,看着娇嫩无比,实则硬如钢铁。

而且,原枭从来没有刻意训练过肌肉或者力量,在被孔剑辉训练的时候,光是完成他给出的指示就已经耗费了所有的力气,训练之后就立马奔赴战场,与敌人搏杀,可以这么说,他的每一分力量、每一块肌肉都是无数次的痛苦和杀戮锻炼而成的,没有任何多余的构造,如同一头只为杀戮而生的野兽,浑身上下的所有部分都是为了帮助自己更好的杀戮。

庄颖木木地注视着原枭完美的身躯,一时间有些无法思考。

她从未忘记过和原枭在一起战斗的八年,从刚开始被魔鬼训练的愤恨委屈,到后来战场上舍命相救的感动倾心,原枭已经成为了她无法缺少的一部分,这也是为什么原枭不想告诉庄颖实情的原因,他很清楚自己对于她的重要程度,而这种重视很有可能让她丧失理智和判断,这是自己不希望看到的。

庄颖此刻感觉自己就是最幸福的人,自己最爱的人没有死去,还来到了自己的身边,就坐在自己的面前,虽然面容变了,但身上的那些东西都在,还在源源不断地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要知道当年的原枭相貌平平而已,但是身上的杀伐果断的气质和无视规则的魄力已经足以让庄颖所倾倒,这是她从小到大都不曾见过的特质,是能让人产生最原始冲动和欲望的特质,对于庄颖这种从小就生活在规定的框架下的女孩子,更是最致命的毒药。

她装作无意地偷瞥着原枭英俊的面容,心脏狂跳。“所以这个坏蛋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好看了,也不像整过容啊。”内心偷偷地吐槽着,眼睛里却满是星光。哪个少女不怀春?虽然原枭就算没有脸,对她来说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雄性生物,但是如果英俊帅气,为何不可呢?

原枭尽可能快的换好了衣服,在庄颖面前他总有些不自然,有些尘封的记忆也因她而慢慢得苏醒。他赶紧集中注意力,强行压了下去,手上速度更快,一整套西装转瞬间就穿到了身上,不得不说,非常合身又衬人。

“原先生不必奇怪衣服的问题,我的眼力从小就比普通人好很多,看一眼基本就能测算出大概的身体规格数据了。”庄颖开口说道,提前解答了原枭的疑问。

“有心了。”原枭点头表示谢意,接着问道,“请柬我没细看,今晚晚宴是什么主题?”

“‘落羽’的总裁千金过生日,同时‘落羽’和‘恋晓’也有不小的合作意向,所以‘落羽’的总裁就办了一个生日晚宴,邀请了不少名流,自然也包括‘恋晓’的总裁,也就是小女子我。”庄颖打开车上的自带冰箱,取出了一瓶鲜榨果汁和两个杯子,对着原枭晃了晃。

“不了,我只喝白水。”原枭摇了摇头,心里却想这个丫头还是这么爱喝果汁啊......

庄颖的心里同样也想道,这个坏蛋果然还是只喝白水吗......

说来奇怪,车上的这对男女,一个不想让另一个知道自己是自己,而另一个已经知道了一个是自己,也不想让一个知道自己知道了一个是自己。

别扭又混乱。

“那我真的什么都不需要做?”原枭枕着手臂仰着躺在沙发上,开口询问道。

“不必。”庄颖轻轻摇晃着玻璃杯中的桃汁,说道,“我只不过是想让周围的声音小些,空气清新些,自己也能自在些,才麻烦原先生陪我走这一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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