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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是怎样吸收经典里的精华,化而为自己血液的?
老舍是所有大作家中,使用汉字时最少用到难字的。他追求的是俗而有力。他认为大作家的作品都是“俗而有力的”。
这里的大作家包括本土作家,也包括其他世界各地的作家。老舍是能直接阅读原典的人,他是现代文学史上受外国文学影响最深的作家之一,他一生创作生涯的四分之一时间是在国外,有三分之一的长篇,成于异域,早期受荷马、狄更斯、康拉德、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影响,因此,他的话是真切的体会,而不是二手转述。
英国之行对老舍来说,其最大意义在于,它是他真正阅读经典的地方,也是他开始真正创作的地方。但早在天津南开中学任教时,他就发表了处女作,短篇小说《小铃儿》,应校刊编者之约而写,署名舍予。对这个作品,他认为只是充数儿的,不算真的创作。
继而,在南开他又翻译了老朋友宝广林的论文《基督教的大同之义》。
到英国教书后,老舍受东方学院之邀,参加过一次公开的学术讲演,题为《唐代爱情小说》,十分成功,后来就发表在燕京书院学刊上,是老舍的第一篇谈文学的论文。
1925年,他和艾支顿合租时,又曾不遗余力地帮助艾支顿完成《金瓶梅》的翻译,但老舍从来不提这事。
上述作品都是额外收获,起码不是他有意进行独立写作的成果,他的第一部作品是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取材于自己当劝学员时的一段生活,写一个地痞、高利贷者老张,小学校长,只信仰金钱,以钱为本位,以及他做的一些伤天害理的事。内容从学界深入社会,笔调诙谐,刻画出老北京市民的生活与世相。
写作第一部长篇时,许地山已去牛津上学,老舍孑然一身,也没有多余的钱出外消遣,新鲜感已失,便拿了笔写起来,自己和自己讲笑话,借以排解苦闷与寂寞。写出来有好几本文字后,许地山又来玩,没什么题目好谈,他便拿出本子来念了几段,许地山敦促他写下去。
许地山是文学研究会会员,遵守“为人生而艺术”的“会规”,作品早已蜚声文坛,代表作有小说《命命鸟》等。他的话对老舍自然是个激励。
此外,老舍一向热爱、喜欢文学,早在师范学校时,就开始有所偏向地进行研习,“偷偷的”写,“用白话写:而且字句之间要放上新的标点符号,那是多么痛快有趣的事啊!”(《老舍选集》自序,《老舍文集》16卷,221页。)这使他得到训练。
此后有闲时老舍就写。大约1926年春,他把它写出来了,立即寄给国内的罗常培和白涤洲看。罗把它转呈鲁迅,鲁迅批评说地方色彩浓了,但技巧上尚有商量的地方。当时,北新书局很想出版,结果《小说月报》的主编郑振铎抢了先,是由于许地山看过后,没提意见,就让老舍寄给了他。
老舍自己没抱太大期望,随便那么一卷,扔进邮局,都没挂号。没想到两三个月后,居然在《小说月报》上连载,令人耳目一新,很快印成书,畅了销。
看到自己的第一部作品诞生,老舍快活得连话都说不出,心里笑,而泪就在眼圈中,就去一家中国餐馆犒劳自己一顿。
可以说,这小说顺利出世,意义非凡。它是老舍创作的真正起点,和那时候的长篇比一比,也是比较胜出的。其独到的北京方言,俏皮尖刻,已初露语言大师端倪。其中有关北京生活、自然风光和青年人爱情心理的描写,尤为精彩。
所缺的和写《猫》、《围城》之前的钱钟书一样,只在小说的布局与构思;有时“幽默”太过,流于油腔滑调。这在初学者,往往是难免的,也是必须经历的磨练过程。
这以后,他觉得自己是要真正当个作家了,对未来有了希望和追求,在许地山介绍下,加入文学研究会。一边拼命读外国名著,一边写第二部探索国民性的长篇《赵子曰》,只不过,这次的主角是年轻人,学生。
阅读名著的经历使老舍感到,并非是个名著,就能给好处,对有的作品,他根本读不进,也有的读得很痛苦,即使歌德与莎士比亚,他都不能忍受。
他慢慢发现到自己所爱的作家和作品。但丁的《神曲》让他受益最大,明白了何谓伟大的文艺,和文艺能够达到的真正深度。
1926年夏,写了一年多时间,《赵子曰》脱稿。老舍先把稿子给朋友看,提提意见,朋友看得直笑。他更有了信心,依旧给郑振铎。1927年春在《小说月报》上连载。
最初的创作,在老舍是比较功利的,为了拿一点稿费,解决吃饭问题。
许多作家起步时也都很功利,他们不清楚自己将到达什么地方,会取得怎样的成就,能不能成功。他们的自信和追求,是随着外界的肯定、奖许而不断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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