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兴庆区乡村农家乐推荐),接着再看更方便。
来了彭城
,张氏就想着把年货一起办了,年前就不再来了。
彭城的街里很热闹,张氏让文远找车行把马车存了,再给马喂些饲料再来与她们汇合,而张氏带着赫儒依、甘松则去了张氏的二哥张则安所在的金氏布料行。
张则安早先是在彭城管着布料行的,后来回山镇开了分店就去回山镇呆过一段,今年秋季才又调回彭城,管着如今这个更大的铺面。这个布料行卖的是高中档布匹,也能定制成衣。许是年下的关系,铺子里人很多,几乎每一个小二都在为客人服务,并不得闲。张氏看了看,并没有张则安的身影,就也没麻烦小二,带着赫儒依她们在里面自顾看了起来。
如今赫儒依已经成人了,所以张氏就想着给赫儒依挑一些颜色鲜亮的布料,虽然还没过孝期,但已是第三年了,可以穿一些粉色的了,只不要穿正红、绯红、玫红、橘红等太过显眼的颜色,是没人会说三道四的。
张氏时不时地拿起一些嫩粉色、鹅黄色、水蓝色、浅碧色的布料往赫儒依的身上比着,毕竟妈妈都是爱打扮女儿的,这时候的张氏也不例外,脑子里不断勾勒着赫儒依穿上这些衣服的样子,说着这个好、那个也好。
“赫婶子?”一声甜糯的声音打破了张氏与赫儒依的动作。
“原来是刘家丫头。”张氏笑着应道。
“小乐姐!”赫儒依听张氏说是刘家丫头,才想起来这是曾经与她有过一面之缘的,曾经的小一的闺蜜——刘小乐,当然,如果张氏不说。她早就把这号人物忘到脑后了。犹记得那时刘小乐穿着藕荷色的碎花上襦、姜黄色的裙子,梳着双平髻,明眸皓齿,娇俏可人。如今见她,已是妇人装扮,一身浅橘色的大袄衬得她肤色也明亮了许多,头上挽着堕马髻。髻下插着一根鎏金的发簪。整个人也是贵气了些。
这厢,刘小乐也在打量着赫儒依。赫儒依上面穿着耦合色伴银色暗花短袄,下面是深藕色长裙。发上别着两个珍珠珠花,十分简洁、大方。身后的丫鬟手臂上搭着一个深紫色白色风毛的斗篷,看起来就很漂亮。
刘小乐从小就在心里和赫儒依比较,两家在农村都属于条件好些的。穿衣、打扮,处处她都不想输与赫儒依。如今她和王季礼在一起,虽是没有名分,可王家人待她很好,吃穿用度哪里是农村可比的?原没想到会再这里遇到赫儒依。这一看见,就又忍不住比起来,她觉得别的还好。可自己还没有那么漂亮的斗篷,心里就一阵嫉妒。又觉得赫儒依身边有个丫鬟,自己也不能居后,就侧身叫了声“春桃!”
原来,刘小乐的身后站着一名丫鬟,只这丫鬟已做了妇人的装扮,穿着一般不说,连头都垂得低低的,看不清样貌。
“春桃,这是我以前在村子里时的赫婶子和赫妹妹。”刘小乐一直觉得春桃的礼仪规矩是极好的,拉出来行礼是很有面子的,更何况,赫儒依的丫头没给她行礼,她的先给人家行礼了,又是显得自己有礼貌,就更沾沾自喜起来。
“春桃见过赫夫人、见过赫姑娘。”春桃的头垂得很低,但赫儒依就觉得这声音有些熟悉。
“啊!你——”随着甘松的一声脱口而出的惊讶之声,春桃的头抬了起来,看向赫儒依与甘松的眼中充满了恳求,她怕,怕赫儒依因为和刘小乐是旧识的关系说出她的事情。
“甘松,你认识她?”看甘草似乎不欲与她们相认,赫儒依决定卖个顺水人情给她,毕竟在彭城里,除了她和张则宝、甘松,再没有人认识她了。
“奴婢、奴婢只是看着眼熟,她这一抬起头,看清楚了,又觉得自己认错人了。”见赫儒依不欲认甘草,甘松也就改了口。
“你说你这毛躁的性子总是要改些,在王夫人面前这么失礼,岂不是让人笑话?”赫儒依佯装生气,也顺道捧捧刘小乐,以刘小乐的性子,必然是喜欢让自己吹捧的。
“是,奴婢知错,还望王夫人不要怪罪奴婢。”说着,甘松也给刘小乐行了礼。
“没关系,起来吧。”刘小乐得意着,显然这声“王夫人”叫得她很舒心。
“小乐姐这是出来买布料裁新衣裳吗?季礼哥对你可真好。”赫儒依虽不耐烦和刘小乐寒暄,可如今都碰上了,也不好不理人,所以只能继续和她说话。
“嗯,快年下了,给夫君和父母挑点好的料子。不过出来的时候母亲也一再强调,让我自己也挑些好的。”刘小乐毫不掩饰自己心中的得意。
“王伯父、王伯母本来就把你当女儿看的,自然什么好的都要仅着你。”赫儒依笑道,“对了,听村里人说,季礼哥考上了举人了,也没给我们传个信儿让我们去恭喜一下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